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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举办“扬正气 · 促和谐”公益广告大赛的启事

上传时间:2018-09-12

发布者:jl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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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知荣辱、讲正气、作贡献、促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长春市广告协会主办“扬正气·促和谐”公益广告大赛,在全市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推动长春文化创意建设,促进良好社会风尚形成。经研究,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长春市“扬正气·促和谐”公益广告大赛

二、大赛简介

为传播公益正能量,激励更多的社会机构和个人投身公益广告事业,提高公益广告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影响力,长春市广告协会2014年10月启动“扬正气·促和谐”公益广告大赛,进一步弘扬正风正气,激发奋进力量,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营造浓厚氛围。征集主题多样、内容丰富、贴近生活,直抵人心的公益广告创意。

三、大赛主题

    1.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中国梦”主题宣传;

3.道德行为引领(重点突出长春好人、道德模范宣传、传承孝道与敬老、诚实守信、学雷锋志愿服务、关爱未成年人和文明乡村建设);

4.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5.反腐倡廉;

6.勤俭节约;

7.生态文明建设;

8.交通安全;

9.食品安全;

10.文明礼仪传播;

11.文明旅游;

12.法制观念。

四、参赛细则

参赛资格:所有关注公益事业、具备一定创新意识和素养的自然人或社团组织。

作品分类:平面、影视和广播三大类。

(一)平面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每件作品需填写详尽参赛表及参赛承诺函。

3、作品格式:尺寸为A3,存储格式为JPEG,分辨率300dpi,RGB模式。

4、投稿作品,要求彩印,电子版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5M,多个文件请压缩打包后提交。

5、参赛者需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随作品一并打包发送。(《参赛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分别见附件1、附件2)

(二)影视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每件作品需填写详尽参赛表及参赛承诺函。

3、体裁不限,包括动漫在内的各种体裁皆可。

4、片长标准:15秒、30秒、60秒、90秒。

5、器材使用要求:专业摄像机或家庭数码摄像机皆可。

6、视频格式:AVI,像素要求不少于720×576PIX,用RAR或ZIP软件压缩打包。

7、参赛者需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随作品一并寄送。

(三)广播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为原创作品,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参赛作品标题由参赛者自定,但必须符合大赛主题,每件作品需填写详尽参赛表及参赛承诺函。

3、带长标准:15秒、30秒、60秒、90秒。

4、作品格式:MP3或WAV格式,请随作品附广播编辑稿文案电子版(DOC或TXT格式)一并报送。

5、参赛者需填写《参赛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随作品一并寄送。

五、作品报送方式及投稿日期

(一)DVD光盘报送

1、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随参赛作品刻录于DVD光盘中。(《参赛作品报名表》及《参赛承诺函》分别见附件1、附件2)

2、光盘封面上须标明“×××机构/个人姓名+作品分类+作品名称”。

3、将参赛作品DVD光盘邮递至大赛组委会(详细地址见文档下方)。

(二)投稿日期

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1月10日。

奖项设置如下:

1、平面组奖项

金 奖:1名

银 奖:3名

铜 奖:10名

优秀奖:若干 颁发证书

2、影视组奖项

金 奖:1名

银 奖:2名

铜 奖:3名

优秀奖:若干 颁发证书

3、广播组奖项

金 奖:1名

银 奖:2名

铜 奖:3名

优秀奖:若干 颁发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有关大赛的详细资料可登陆长春市工商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ccgs.gov.cn)

   (二)作品报送

 作品寄送地址:长春市工商局(长春市景阳大路1199号)A321室

 联系电话:88500321  15143042786  张女士

(三)著作权归属

1、参赛作品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负责处理。如出现相关纠纷,由参赛个人和团队自行解决,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2、提交作品的团体或个人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3、所有参赛作品须填写详尽的参赛表以及参赛承诺函(可在大赛网站下载)。

4、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同意在完成作品提交后即认可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大赛期间无偿展览、展播和期后出版的使用权。

(四)凡来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市广告协会所有。

作品寄至:长春市“扬正气·促和谐”公益广告大赛组委会收

地 址:长春市工商局(长春市景阳大路1199号)A321室

七、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长春市工商局

长春市文明办  长春广播电视台

长春日报     长春晚报

承办单位:  长春市广告协会     吉广传媒

 

参赛承诺函.doc

参赛作品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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